12月15日截止,北京农产品市场发展项目政府补贴最高500万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农产品市场(批发及零售市场)
发展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支持标准:
农产品批发市场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农产品零售市场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市政府及中央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公共服务类项目除外)
二、支持方向:
支持符合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的农产品市场(批发及零售市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升级改造,转变经营方式和交易模式,不断增强农产品日常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的供给水平。
1.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交易场地建设(包括新建和改造扩建)。完善智慧化建设、标准化交易专区、配送中心、冷藏冷冻、电子结算、信息化、电子商务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处理、安全管理等设施建设更新、改造提升及软硬件设备购置。
2.支持农产品零售市场围绕环境布局、功能完善及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标准化升级提升(包括新建和改造扩建);
建设基于标准化农产品零售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市场智慧管理系统,配备基于市场智慧管理系统的智能(识别)电子秤、电子大屏、智能监控、移动端设备等信息化、数字化配套设备等。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
征集2024年1月1日(含)以来的农产品市场(批发及零售市场)建设项目。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
2.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报《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商业流通发展项目初审表》,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3.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分批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4.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复审通过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会同相关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履行验收程序,通过验收的项目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欢迎已进行农产品市场改造或计划进行改造的市场负责人与我会联系,咨询相关事宜。联系人:刘老师,手机号:17616010461(微信同号)。
以上政策信息整理自“北京市商务局”官网

扫码关注公众号